clover 2 4年前 这文女主是败笔,一个高3女主跟个刚小学毕业的男主谈恋爱,然后女主为了上大学,让男主出钱,跟13岁小男生定亲。说话还能脸红,跟同学聊天还能往两性方面靠,绝了。这本跳着看了一大半。总秀恩爱就不说了,自己都意识到他爷爷临死前强调没说出口的让他隐瞒侏罗纪的事,他都能忘记。他爷爷也是白死了,自己亲儿子,男主亲爹妈都能瞒的事,转头,男主告诉女主了,为了体现恋爱脑吗?一切为恋爱服务? 13 赞
李同学 5 2年前 五星好评。但是真没觉得这是狗粮文,燕飞就是舔狗,真的,每天早起做饭,跟伺候祖宗一样。徐星当着外人一点不给燕飞面子,佯装骂男朋友哄自己同学?一次两次就算了,一直搞这种,屁股左在哪边都不知道,跟使唤孙子一样,呼之即来,莫名背锅。 4 赞
书友23445 5 4年前 这个小说反正我已经是看了大概两遍了,我看评论区不太友好,我看小说主要就是无聊,我喜欢这种无脑小说,那些感觉不好看的可以不看,挑三拣四的,感觉这不合理那不合理,去看文学名著去吧,开夸克看书本来就是不掏钱的,还那么多事 10 赞
李同学 2年前 虽然五星好评了,但是看着太憋屈了,男主处处替女主想,女的处处为同学想,男主还得讨好女主,还得替同学想办法挣钱,燕飞就是全职保姆是吧,送饭,出主意,出学费,什么都是男主出的,女的一点没有付出,女的家里都不打算让她上大学了,还是男主出的学费。天天去学校看女主,这女的胳膊肘往外拐,第一考虑的可以是认识十几天的同学,都不能是自己男朋友。。。憋屈。
书友54877 5 5年前 记忆最深刻的是他们两个小时候,徐小燕鞋子破了,燕小飞把自己棉袄里的棉花掏出来给她垫上,然后回家说谎被爷爷揍一顿。还有后来徐小燕第一次给燕小飞买衣服,为了不用燕小飞的钱,差三块钱跟小贩讲了半天价,弄得摊主后来知道都不好意思了。 总的来说,这是一本平凡却看不腻的好书! 15 赞
浩秋 3 5年前 开头挺好有浓厚的九十年代乡土味,然而主角三观无法认同,熊孩子性格动不动断人手脚戾气太重,这种人就该关监狱一辈子。后面貌似还把普通人扔异世界当奴隶?高价卖牛肉开始越来越暴发户,花上千万买条獒犬装逼,没有开头的生活气息了 11 赞
海洋 2 4年前 打死小偷,被上门调查,我特么无语了,你特么懂不懂被调查的意义,犯罪嫌疑人 才会被调查 都特么到你家里来了,说了这么多,还能让你跑了,你特么当别人都是你,有个2级残疾证,当警察如果连6岁孩子话都套不明白,你当闹着玩呢。 6 赞
clover 2 4年前
这文女主是败笔,一个高3女主跟个刚小学毕业的男主谈恋爱,然后女主为了上大学,让男主出钱,跟13岁小男生定亲。说话还能脸红,跟同学聊天还能往两性方面靠,绝了。这本跳着看了一大半。总秀恩爱就不说了,自己都意识到他爷爷临死前强调没说出口的让他隐瞒侏罗纪的事,他都能忘记。他爷爷也是白死了,自己亲儿子,男主亲爹妈都能瞒的事,转头,男主告诉女主了,为了体现恋爱脑吗?一切为恋爱服务?
13 赞
李同学 5 2年前
五星好评。但是真没觉得这是狗粮文,燕飞就是舔狗,真的,每天早起做饭,跟伺候祖宗一样。徐星当着外人一点不给燕飞面子,佯装骂男朋友哄自己同学?一次两次就算了,一直搞这种,屁股左在哪边都不知道,跟使唤孙子一样,呼之即来,莫名背锅。
4 赞
书友15896 1 1年前
刷分,跟起点月票榜一样
书友80101 1 4年前
写的什么东西?这分是刷出来的嘛?
1 赞
书友66046 1 5年前
太平淡了,感觉没有冲突,看了四分之一,看不下去了,感觉和侏罗纪没什么关系,文不对题。
4 赞
书友23445 5 4年前
这个小说反正我已经是看了大概两遍了,我看评论区不太友好,我看小说主要就是无聊,我喜欢这种无脑小说,那些感觉不好看的可以不看,挑三拣四的,感觉这不合理那不合理,去看文学名著去吧,开夸克看书本来就是不掏钱的,还那么多事
10 赞
浮沉&乱世 1 4年前
后面有点智障了
5 赞
李同学 2年前
虽然五星好评了,但是看着太憋屈了,男主处处替女主想,女的处处为同学想,男主还得讨好女主,还得替同学想办法挣钱,燕飞就是全职保姆是吧,送饭,出主意,出学费,什么都是男主出的,女的一点没有付出,女的家里都不打算让她上大学了,还是男主出的学费。天天去学校看女主,这女的胳膊肘往外拐,第一考虑的可以是认识十几天的同学,都不能是自己男朋友。。。憋屈。
鈤岄麗天 4年前
给大家看看本书中故事主要发生地三岔口镇的高德地图。
6 赞
颩茬√圊泙沬 5 2年前
前中期挺好的,最后瞎写一通烂尾了。
1 赞
呵、哥笑了 3 5年前
前面很好看,到中后期就有点崩了,特别是去去羊城打嘴炮,前面多干净利索
5 赞
书友40206 3年前
高三和初一差八年啊,主角岁数太小了吧
Long stay 5 3年前
前前后后,这几年看了很多遍,具体数不清几遍了,书荒了就来看。很对胃口。
1 赞
书友54977 5 3年前
很好看的一本小说,这几年已经看了好几遍了!还听了好几遍!我感觉没有写完就结局了!唉,不过瘾!
4 赞
侪叔白 5 7年前
有异能非得挣个世界第一吗,非得复仇再爱得死去活来吗,我觉着这种日常番挺好的,多日子啊。不过对其他国家们的污名化不是很认同,有一种略恶心的小家子气
27 赞
书友54877 5 5年前
记忆最深刻的是他们两个小时候,徐小燕鞋子破了,燕小飞把自己棉袄里的棉花掏出来给她垫上,然后回家说谎被爷爷揍一顿。还有后来徐小燕第一次给燕小飞买衣服,为了不用燕小飞的钱,差三块钱跟小贩讲了半天价,弄得摊主后来知道都不好意思了。 总的来说,这是一本平凡却看不腻的好书!
15 赞
风景线 3年前
都说别人误会主角是傻瓜,但是我咋感觉主角呆呆傻傻的,说话做事总是憨憨傻傻的
浩秋 3 5年前
开头挺好有浓厚的九十年代乡土味,然而主角三观无法认同,熊孩子性格动不动断人手脚戾气太重,这种人就该关监狱一辈子。后面貌似还把普通人扔异世界当奴隶?高价卖牛肉开始越来越暴发户,花上千万买条獒犬装逼,没有开头的生活气息了
11 赞
自由主义接班人 3年前
无脑小白文,分数这么高,请了多少水军
海洋 2 4年前
打死小偷,被上门调查,我特么无语了,你特么懂不懂被调查的意义,犯罪嫌疑人 才会被调查 都特么到你家里来了,说了这么多,还能让你跑了,你特么当别人都是你,有个2级残疾证,当警察如果连6岁孩子话都套不明白,你当闹着玩呢。
6 赞